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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被海关扣押并判定涉及两用物项时,需根据详细情况及法律和法规处理,主要流程包括审查调查、依法处置、特殊情况处理及需要注意的几点。具体如下:
海关会首先对货物进行详细审查,包括物理检查、核实进出口许可证及技术资料等文件,并调查是不是真的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此环节旨在确认货物的合法性、合规性,还有是不是需缴纳税费或罚款。若货物涉及两用物项,海关会重点核查其是不是满足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条,进口货物超三个月未申报或收货人声明放弃的,海关将依法提取变卖。所得价款扣除费用后,余款一年内可申请发还;若属国家限制进口且无许可证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若货物涉嫌走私,海关经调查核实后将依法没收,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若违反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规定,海关将根据法规处罚,如罚款、没收货物等。
:因不符合相关规定、错发或误卸需退运的货物,海关将协助办理退运手续,退至正确目的地或原产地。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海关收到发货人材料后,将判定是否需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件:
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两用物项属于“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主观故意推定来说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其他的还有常见并罚罪名如非法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
参照商务部发布的《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的指导意见》《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等文件,搭建一套完整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合规体系。该体系涵盖风险评估、交易审查、合规培训、内部审计、违规整改、应急机制等方面内容,并形成书面合规手册。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两用物项出易全流程均有档案留存。统一关键资料的内容与格式,谨慎保管往来邮件、物项资料、交易单证、许可证件、最终用户声明或承诺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同时,要积极努力配合相关检查。当面临商务部门或海关检查时,应主动提供资料并说明情况,以此证明自身经营活动守法合规。
定期对物项、交易对象以及国别风险进行筛查,严格对照最新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依据技术特征而非仅凭借名称或HS商品编码来判断物项是否受到出口管制。 企业应借助专业法律团队,密切留意全球出口管制与制裁的动态,及时获取并解读各国关于物料分类、许可证申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执法政策,同时持续跟踪客户和供应商的最新情况。此外,出口经营者有责任对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实施监管。一经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马停止出口,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核查工作。
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作为保障国家技术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关键“防火墙”,其战略意义愈发显著。它不仅是防范敏感技术外流、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履行国际义务的坚固屏障,更是企业在全球化经营进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的核心合规“标尺”。
面对两用物项出口管制领域持续演变的法规、纷繁复杂的物项界定,以及潜在的“长臂管辖”和次级制裁风险,企业仅依靠自身力量通常难以实现全面把控。当遭遇许可证申请难题、新兴技术管制边界模糊不清,或者需要应对监管调查等专业挑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精准的法律解读、量身定做的合规方案以及高效的危机应对策略,助力企业精准识别、评估并有效防控潜在的法律与合规风险,为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两用物项是指既能用于民用,也可能被用于军事或核武器等军用目的的商品、技术或物资。在国际贸易中,这类物品因其可能被用于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导弹技术,而对国际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受到特别的关注。
具体而言,两用物项包括了核材料和技术,如铀、钚等核燃料及有关技术;生物技术领域的生物制剂、设备和技术,这些可能被用于生物武器研发;某些化学物质,例如可用来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导航和航空技术,例如卫星导航系统、航空器等;电子和计算机技术,包括高性能计算机、加密技术等。
这些两用物项之所以非常关注,是因为它们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或提升军事潜力。如果这些物品被不当使用或落入恶意行为者手中,它们可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建立了相应的出口管制制度,以确保两用物项的合法、安全和负责任的贸易。
总的来说,两用物项因其民用和军用的双重用途而需要非常监管和控制。通过加强出口管制,可以有很大效果预防这些物品被用于非法或危险的目的,从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指在核能领域中,既能够适用于和平目的的核应用(如核能发电、核医学等),同时也可能具有潜在军事用途(如制造核武器的某些部件或材料)的物品或技术。
指既能够适用于合法的生物医学研究、疾病诊断和治疗、农业生产等民用目的,又可能被用于生物武器开发的生物制剂、技术和相关材料等。常见的包括一些特定的细菌、病毒培养物、生物毒素等。
是指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前体、原料和中间体的化学品,以及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在化工行业中可能有正常的工业用途,但由于其潜在的军事威胁,例如,某些特定的含磷化合物可能是生产神经性化学武器的原料
是指能够适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原料或试剂。这些化学品本身可能在化工、医药等行业有正常的用途,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非法生产毒品。例如,麻黄碱是一种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它在医药领域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但也可能被用来制造冰DU。